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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金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
发布日期: 2020-06 浏览次数: 785 新闻编辑: 嘉兴金鹰 | ||||||||||||||||||||||||||||||||||||||||||||||||||||||||||||||||||||||||||||||||||||||||||||||||||||||||||||||||||||||||||||||||||||||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嘉兴市金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嘉兴市南湖区富源路西侧 项目性质:改建 总投资:1235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根据企业发展规划,拟投资12350万元,将购置18条全新现代化电镀生产线,包括滚镀锌生产线5条,吊镀锌生产线5条,铜镍铬生产线4条,镍铬生产线2条,铜镍铬金银锡线2条,磷化锌镍合金1条,氧化锌镍铬线1条等生产设备及各类辅助设备,新建5层科研楼,总建筑面积6950m2,形成年加工105300吨镀件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富源路西侧,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喷砂粉尘、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氰化氢、恶臭及食堂油烟废气经废气治理系统捕集净化后,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不会对周围空气质量产生显著变化,即项目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较小。根据预测结果,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处叠加现状浓度后小时评价及日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2、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企业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企业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总镍、总铬、六价铬、总银纳管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标准,总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表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B级标准,其他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进管标准。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总磷、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各类废水通过管道接入相应的废水处理池。企业需对工艺废水进行分质分类收集,将各类废水排入相应的废水收集池。,因此本项目废水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本项目经采取本评价提出措施处理后噪声级贡献值不大,项目建成后各预测点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生产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因此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嘉兴市金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富源路西侧,该地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的污染物的总量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06月18日~2020年07月02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0年07月02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嘉兴市金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富源路西侧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3-8328617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善贤路4号4230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738271896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单位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 联系电话:0573-82512110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嘉兴市金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